重视非法证据排除,贪污受贿被告人获刑一年半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威海市某公安局政委吴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单位受贿罪被依法逮捕,并由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11月,吴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期间辩护律师对单位受贿罪、受贿罪主要证据提出证据不足的律师意见,并对单位犯罪中被告的确定问题提出律师意见,并重点审查了2015版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的具体规范。该案先后两次延长羁押期限,并退回补充侦查,后经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判,依法判决。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吴某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辩护经验总结 

(1)单位犯罪案件中,双罚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2)选择性执法问题,在辩护中应当给与关注;

(3)2010版《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和2015版《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的区别; 

(4)主动取证的关键性作用;

(5)重视受贿罪中“谋取利益”的认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