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张某某因心律不齐、心脏早搏等心脏疾病多次就诊于河北省某医院,但均未得到明显改善。后患者张某于2015年10月因心律不齐、早搏就诊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某医院。经诊断,需进行射频消融术,但因床位问题未能手术,回家等待通知。
2015年10月末,患者张某某因头晕、恶心、呕吐到河北省某医院就诊,神经系统查体阴性,建议心内科就诊。
2015年11月,患者张某某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某医院进行了射频消融术。于术后第二天出院。出院前,患者家属向医生索要得名片一张。名片上有二维码,扫描后可以下载某咨询平台APP。医生告知,出院后,可以通过该APP进行咨询。
2015年11月,患者通过该APP,向医生反应早搏更加敏感,医生告知先吃一个月的药。后患者通过该App多次进行咨询。并且之后因一过性黑曚再次进行咨询。
2015年11月中,患者张某某因一过性黑曚就诊于河北省某医院神经内科、心内科、血液科等。同日晚,患者张某某在此通过APP咨询医生,但未得到答复,患者于次日凌晨病逝。
后,患者家属(父母、配偶)作为原告以河北省某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某医院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为由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述两家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案件经过首次谈话时,原告当庭申请追加APP运营公司北京某科技公司连带承担赔偿责任。后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又以医生存在过错申请追加医生为被告。
北京某科技公司作为被追加被告,于2017年委托了田润苏律师。
终获胜诉判决,委托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先后十余次开庭,前后5次鉴定
案件自立案,中间单独或合并进行了十余次庭前谈话、开庭,并且对于河北省某医院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先后进行了5次鉴定(包括鉴定、补充鉴定、鉴定回函),最终,本案于2019年12月26日开庭,庭审持续6个余小时。
用专业为当事人赢得权益
田润苏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对追加北京某科技公司为被告前的谈话笔录、开庭笔录进行了查阅,收集整理了案件各方提交的全部证据。对各项证据,各方观点进行了细致研究,并对于本案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剖析。加入诉讼后,田润苏律师先后参加了所有庭审、鉴定听证程序,发表了一系列论理清晰的答辩、代理、听证观点。
精准定位可狙点
2019年12月26日开庭,委托人北京某科技公司派员旁听了庭审,庭审过程中,田润苏律师针对于原告起诉缺乏法律依据,鉴定报告中存在大量前后不一的表述等诸多问题发表了代理意见,并且对于鉴定报告中论理有违法律有违常识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攻击。最终,庭审顺利结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判决,两家医院存在细微过错,承担10%责任,北京某科技公司在此期间合法合规运营,尽到了必要的防范措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