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温某因与其丈夫李某夫妻感情破裂走到了离婚的地步。经人介绍找到了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波律师,要求争取两个子女的抚养权。李波律师组织二级合伙人冯诏锋律师及工薪律师孙春晓律师组成代理团队,经过对事实细节的深入挖掘和证据的收集固定,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两名婚生子女由温某抚养。
在接受温某的委托后,李波律师团队经过分析认为,由于婚生子尚属幼儿,对其的抚养权争取工作我方占据优势;但婚生女已经小学二年级,司法实务中针对双子女家庭离婚案件一般处理思路是男女双方各自抚养一名子女。为了争取实现温某的诉求,律师团队成员经过与温某认真细致的梳理和沟通,从背景事实中筛选对我方有利的证据,从婚生女的性别、年龄、成长经历、与婚生子亲情纽带关系以及父母双方所能提供的家庭环境、经济环境、受教育条件、未来发展等因素综合论证婚生女交由温某抚养更有利其身心健康。与此同时,律师团队在庭审中也向法官指出了男方抚养子女存在的隐忧和不便。最后,律师团队从天理人情出发,表示温某在抚养两名子女的过程中绝不会限制男方对子女的探望和陪护。
通过律师团队的前述工作,最终法院完全支持了律师的意见,判决两名婚生子女由温某抚养。男方庭后也表示经过律师的当庭表现,决定接受法院的判决。律师团队的代理工作取得了温某的高度认可。